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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hzact 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05日09:47:12 7次浏览
关于开展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
为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快技术积累、自主创新,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,根据《关于印发<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评价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新建协字〔2023〕3号),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6年自治区级工法评价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符合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评价认定办法》申报条件的工法,由1家主要完成单位自愿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1.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(原件);

2.工法文本(原件);

3.企业批准工法的文件(复印件);

4关键技术评估资料(原件);

5.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科技查新报告(复印件,申报自治区一级工法的提供);

6.技术标准、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获奖证明(复印件);

7.疆内工程应用证明(原件,一级工法不少于3项、二级工法不少于2项,由使用该工法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,模板见附件2),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(复印件);

8.经济效益证明(原件,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,模板见附件2);

9.无争议声明书(原件,包括完成单位、主要完成人,涉及使用专利等,由申报的5位主要完成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,模板见附件3);

10.介绍工法的PPT;

11.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视频或照片(10-15张)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(一)线上申报时间为3月10日-24日,申报单位登录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—自治区工法申报系统(网址:https://ts.xjcia.cn/#/gongfa/login)进行网上申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申报数量:会长、副会长单位10项,常务理事单位6项,理事单位4项,一般会员单位2项。

(二)纸质资料报送:4月8日起,申报单位登录工法申报系统查询状态,根据系统提示将专家初评通过的纸质版资料1份报送至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行业发展部。要求复印件的,须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,原件经现场核查后当场退还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工法评价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(二)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一级答辩的单位和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参评。

联 系 人:王林辉  李晓静

联系电话:0991-8862880  8862883

 

附件:1. 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.doc

          2. 疆内工程应用证明(模板)和经济效益证明(模板).doc

          3. 工法关键技术无争议声明书.doc
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年3月5日

上一条: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(闽建科〔2024〕32号) 下一条:关于公布 2025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