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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北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

作者:hzact 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22日19:39:38 8次浏览
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河北省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通知

各施工企业:

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施工工法的开发与应用,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,提升全省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。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。

(二)该工法的关键性技术需满足以下条件:已通过省级及以上科技、住建(建设)等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价(验收),或经省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、省级及以上土木建筑学术机构组织的专家评价,且评价结果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(相关技术评价需在近三年内完成)。

(三)工法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,必须是申报企业自主研发,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。

(四)工法已经过两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,对于规范施工程序、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水平效果良好,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。

(五)工法编写内容齐全,条理清楚,文字精炼,格式规范,能指导施工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省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,省土木建筑学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工法进行评审,对评为省级工法的单位颁发省级工法证书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每项工法由1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。

(二)工法应在申报企业施工的两项及以上工程中得到应用,两项工程不能为同一项目的两个单位工程(外省施工企业必须有一项工程在河北省辖区内)。

(三)申报的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、省(部)级工法雷同,且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。

(四)超过有效期(自批准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)的省级工法,可重新申报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原工法已完成升级,通过了相关部门的技术评价,且在2项及以上工程中得到实践应用。

四、申报材料

(一)省级工法申报表。

(二)工法文本。

(三)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(原件)。

(四)工法关键技术评价(验收)证书(评价日期为2023年8月起有效)。

(五)工程应用证明(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法应用证明〈原件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)。

(六)工程竣工验收报告(或相关验收材料)。

(七)经济效益证明(原件)。

(八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
(九)无争议声明书(原件)。

(十)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照片。

申报材料2份(用A4纸装订成册),同时应提供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U盘(申报资料全册PDF文件,有关证明材料须由原件扫描,申报表和工法文本Word文档)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受理。

 1.工法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等存在争议。

 2.申报资料不全,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的原件或未装订成册。

 3.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。

(二)申报材料应是原件或复印件。

(三)每项工法要与一项关键性技术相对应。

(四)《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》《省级工法编制要求》和《无争议声明书》可在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网站资料下载栏(http://www.hbstmjzxh.com/zlxz)下载。

(五)省级工法申报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六、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

施工企业应按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成册,于2026年8月20--31日,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秘书处,过期不再受理。企业报送申报材料时应提供关键性技术评价(验收)证书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施工合同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申报材料原件。

联系人:康健 

联系电话:0311-89919926  13363800565

地址: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395号河北省建筑科技研发中心9号楼6楼9602室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

2026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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