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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 2025 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hzact 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02日17:20:15 2次浏览
关于开展 2025 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

西宁市城乡建设局,海东市、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施工企业:

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,加快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,促进企业不断增强创新能力,依据《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(青建工〔2024〕44 号),根据厅党组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,经评审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企业级工法;

(二)工法已经过 2 项及以上省内工程实践应用、技术质量效果明显、安全可靠、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,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;

(三)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,包括前言、特点及创新、适用范围、工艺原理、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、材料与设备、质量控制、安全措施、环保措施、效益分析、应用实例等;

(四)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国家级、省级工法雷同;

(五)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清晰,无争议、无纠纷;

(六)不得采用落后的生产技术、工艺和产品,或使用已列入国家、行业、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目录的技术、产品;

(七)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或省内,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制开发,相关关键技术及专利权权属清晰,无争议,无纠纷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申报材料主要包括:

(一)青海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;

(二)工法文本;

(三)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;

(四)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,施工许可证(开工报告)、施工承包合同等;

(五)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;

(六)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(不少于 5 张)和必要的图示,提倡增加视频资料;

(七)科技查新报告;

(八)技术标准、专利证书、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;

(九)联合体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;

(十)涉及他方知识产权的无争议声明书。

三、申报程序及要求

(一)省级工法由企业在企业级工法基础上自愿申报,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进行形式审查、专业组评审、评委会审定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公布,并颁发证书。

(二)省级工法实行网上申报,申报系统:青海省智慧工地监管平台,网址:https://zhgd.qinghai.gov.cn

(三)网上申报、网上提交时间期限为 2026 年 3 月 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。

联系人:王洪峰

联系电话:0971-6103265

系统技术咨询:13997126823

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6 年 3 月 2 日

上一条:关于公布2023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公告 下一条:关于公布2024年度青海省省级工法名单的通知